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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21 21:50:00|Inv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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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我的那一篇文章《爱我所听,听我所爱》? 那是我参加广西经济广播电台的“相伴十周年”的纪念征文活动而写的一篇文章。 没想到现在竟然获奖了,是三等奖,奖金是一百元呢!!! 不过这其中还有一点曲折的小故事:我原先没想过得奖,所以我就想着用笔名署名吧。 等汇款单寄过来了,我没证明就没法取钱了。不过现在我又让寄汇款单的人把名字改了! 新的汇款单也收到了。明天就可取钱了。大家记住:自己的真名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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