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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ohyae在2007-8-27 19:05:00的发言: 如果真有学校书面要求用桂柳话和普通话交流,禁止用“土话(壮语)”的文件,那就是违反《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是违反少数民族人权的证据。谁能提供? 不管怎么样,如果我们身边真的有这么些违法现象的存在,特别是它侵害了我们的民族权利、民族感情,难道我们还要跟他们客气嘛? 所以我建议,假如我们再接触、遭遇类似的事情,我们即使不愤怒,我们也还要铭记于心——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单位对我们做了什么错事!以期有朝一日我们能加以曝光甚至是惩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