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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电视上(好像是湖南卫视)看到一则广告,两队人马,一队青年男,一队青年女,人数不清。男女着装,在我看来,应该就是壮民族服饰—— 女:哎嘿!什么不怕火来炼嘞~~哎~~呦嘿呦? 男:金!
女:什么当头事事顺嘞~~哎~~呦嘿呦? 男:六! 女:什么有喜更吉祥嘞~~~~? 男:金六福酒!
乍一看,我就觉得这个广告很别扭。敢情我们壮族人都喜欢喝金六福酒了?敢情咱们壮族人什么时候都已给金六福捧场了? 我看它,1、打出了刘三姐的招牌,并且穿着民族服饰,所以 2、这个民族服饰是壮族服饰,所以 3、这些人都是壮族人,或者说 4、代表的是壮族人,那么就是 5、代表了整个壮民族(因为它人数不算少),那么 6、壮族人都乐意喝金六福酒了(刘三姐更为喜欢喝),也就是 7、所有壮族人都乐意给金六福做广告了,还是 8、金六福是壮族人民创造的酒? 难道是我多虑了——在这个万人瞩目的电视广告上,1、不仅是给金六福做了广告, 2、无形之中宣扬了壮民族服饰和壮民族山歌,也就 3、宣扬了壮民族文化,从而 4、壮民族文化为更多人所识,也就 5、更多的人认识了壮民族。 但是,这种方式的认识对吗?通过这种方式认识到的壮民族是真实情况吗?还是被扭曲了? 我想,如果广告是为刘三姐酒作的,我倒是很乐意的,很高兴很自豪的,我将不仅自己要喝,还要介绍给亲朋好友,更可以很骄傲地拿来送礼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