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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楼: 我想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我们平时思考问题的方式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平时我们看问题常常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法律解决问题则往往是从简单问题经过复杂后再回到简单的一个过程. "情节严重"并非我们平时所想像的那样,也并非贝侬们在网上的声讨就能足以认定人家所为就是"情节严重",我想这样的认识是比较狭隘的. 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贝侬和友人知道,让他们加入到我们的行列来,或是通过媒体之类的转播,向全国转达我们的声音.只有这样才能接近我们的目标.现在我们的动作还不够,此事的影响范围还很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