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125|回复: 3

致歉声明

发表于 2004-4-29 17:00:00|广西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孩子归我贝侬、路漫先生、《三月三》的各位作者、读者:

关于清风客2004.2.18.在“三月三.读者举报”上发的举报信:由于记忆有误,错把“三月三拟用文稿”中的《酒场高手》认为已在《三月三》发表,后在《南国早报》又读到同名小说,便以为是问题稿件而“举报”。今天接到孩子归我贝侬从深圳打来的电话并收到他发来的邮件说明,方知道由于我的草率给孩子归我贝侬造成很大的伤害,相信也已经在有关杂志社、报社以及读者、作者之间造成了误会。对此,我深表遗憾,并对孩子归我贝侬深表歉意!

对不起,贝侬!请您见谅。

清风客 2004.4.29.

回复 转播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4-30 09:59:00|广西 | 查看全部

二位作者的帖子,我都看了。你们认真的从文态度,我非常钦佩。谢谢你们对本刊的支持和帮助!我个人认可二位的意见。今后盼多多赐稿,多多给我们批评建议,多多发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4-30 12:19:00|广东 | 查看全部

感谢清风客和路漫老师的理解。

作为作者遵守原则立场是应该的,也会一如既往支持三月三杂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4-30 16:25:00|山东 | 查看全部
张大哥绝对不会那样做,上回我看了帖子就觉得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什么是僚人?   分布于中国西南地区及越南北方的壮族、布依族和岱-侬族,从历史渊源、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分布状况来看,是共性大于个性的同一人群,本站遵循其普遍自称“布僚”Bouxraeuz(我们的人),将之统称为——僚人。

快捷入口

Archiver小黑屋
Copyright © 2026 壮族在线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5.0 京ICP备12039724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