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小阳阳,我记得你的这个故事,哈哈哈哈哈~~~那时候你去Geu啊~~~
按法律规定,如果“比如派出所要查什么,我们就说听不懂,法院的要审判我们,我们都可以说听不懂!!!!”。那么法院有义务找一个让我们“听懂”的人做翻译!
但真的能按法律办事的,还是中国吗?
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承担,这是一个原则。现在双语审判案件少,是因为当事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力。视为放弃。
如果在当事人明确要求提供翻译而不提供翻译的情况下,取得的证据和作出的判决时无效的,只是我们很多人不会使用自己拥有的权力维护自己和民族的权益。
关键不在于真的依法办事,而是你自己是否坚持对公安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讲壮语,如果几个回合自己就不说壮话了,人家怎么给你找翻译。乡下有很多法庭是开庭也说壮话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