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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召开壮汉两种文字管理“论证会”
9月11日下午,南宁市法制办召开《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论证会。该市法制办、市民委、市民语委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以及壮文、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参加了论证会。 会上,与会专家就意见稿的内容、适用范围、可操作性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提出了意见。该市法制办、市民委、市民语委工作人员对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记录,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会后,该市民委和市法制办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意见稿,尽快推动《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为该市市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同年9月底,市民委已完成《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工作,2011年下半年,经过了市法制办的审查。 (原载《广西民族报》
作者:南宁市民委 陆建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