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4-2-25 13:06:09|广东
|
查看全部
|
没有权利的人就没有健全的人格和尊严,老百姓要生活得有人格有尊严,就必须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在我们改革过程中充分给老百姓以基本权利,真正确立社会主义的现代核心价值。只有赋予人民基本权利,才能造就具有健全人格的公民,他们的精神才是健全的,他们的行为才是规范的。所以我们要改造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光明未来,实现中国梦,建立一个公正的和谐社会,就必须“以公正为中心重构改革话语”。因为只有在一个人民权利得到保障的社会,一个公正的社会才有现实的可能性。或者换句话说,一个公正的社会首先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的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