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窗前的雨 于 2014-6-12 22:33 编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和壮语文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安排,2014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定于8月2日在南宁、崇左两市设点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具有南宁、崇左两市户籍或在南宁、崇左两市辖区内工作、学习的自愿参加壮语文水平考试人员。报考人员不受职业、学历、年龄等限制,可根据个人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报考相应的等级。 二、考试时间 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初级14:30-16:30,中级、高级14:30-17:00)。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南宁、崇左两市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等级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包括壮语文基础知识、组词造句、阅读理解、翻译(壮译汉、汉译壮)以及作文等方面,以测试壮语文应用能力为主,测试壮语文基础知识为辅。 (二)考试等级划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各等级的能力要求如下: 1、初级:掌握3000个以上词汇量,学会壮语文认读;掌握壮语文语法、基本句型;能掌握日常生活中常用壮语会话,能进行壮、汉两种语言文字句子和短文互译,阅读和书写一般的壮文文章。 2、中级:掌握4000个以上词汇量;掌握壮语文语法;掌握比较复杂的单句、复句、短文,能进行壮、汉两种语言文字互译;具备较强的壮语会话和较强的壮语文阅读及壮文写作能力。 3、高级:掌握5000个以上词汇量;掌握壮语文语法;能用壮语文准确表达意思,流畅地表达工作生活中的需要,能流利地进行壮、汉两种语言文字互译,能快速地阅读壮语文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等内容,就讨论的议题准确流畅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能用壮文写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应用文。 (三)考试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及格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和统一等级证书。各等级考试均采用书面语(笔试)形式进行。 (四)考试成绩标准:壮语文水平考试评分依据《壮语文水平考试大纲》规定的各项能力要求,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标准线,各等级分别划分甲、乙两个等次,80分以上为甲等,60-79分为乙等。 五、报考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6日-7月1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可就近到以下报名点进行报名。
《壮语文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以登录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www.gxmyw.com.cn )、广西民族报网(www.gxmzb.net )、壮族在线网站(www.rauz.net.cn )本公告附件下载或直接在各报名点现场领取填报。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各报名点负责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交验,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造册登记。准考证由南宁市民语委统一打印,于7月27、28日由各报名点发放。 六、成绩查询及发证 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考试成绩可通过电话向各报名点查询(查询电话详见《壮语文水平考试现场报名点情况一览表》)。凡达到及格标准线以上的考生,自治区民语委将核发其相应等级的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壮语文水平考试不收考试费。 (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铅笔、橡皮,严禁携带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翻译工具等进入考场。 联 系 人: 自治区民语委 刘瑜宁 电话:0771-5857654 陆晓荔 电话:0771-5845902 南宁市民语委 潘炳辰 电话:0771-5530431 崇左市民语委 邓海周 电话:0771-7968933 附件:1、壮语文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 2、壮语文水平考试(VSSG)大纲(初、中、高级) | 表格名称 | 更新时间 | 操作 | 附件1:壮语文水平试点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 2014年6月12日
| 下载 | 附件2:壮语文水平考试(VSSG)大纲.doc
|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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