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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们来看“当兵马夫田”是什么。明清时代桂西、桂西北地区隶属狼(“狼”,桂西壮族的一种族称)官、狼目的狼人、狼民分为几种。其中一种是耕种“庄田”的狼民,他们除向狼官缴纳一定钱粮外,还要为狼官耕种“庄田”。另一种是耕种“役田”的狼民,虽不需缴纳粮谷,但必须担负与其田地名称相应的劳役,他们从狼官那里领取“份地”,收获归自己所有。例如:“应伕则有伕田,应役则有役食田,若禁卒田、仵作田、吹手田、鼓手田、画匠田、裱匠田、柴薪田、马草田、花楼田、针线田、以至管沟、管河,凡有执役无不有田。”再一种是耕种“狼田”,无事为农,有事征调为兵,故狼兵是以服兵役为代价的。(见《中国民族关系史论集》150页)那么桂平韦昌辉先祖的所谓的“当兵马夫田”,似是一种“役田”,又是一种“狼田”,或为两者之结合,总之是与东迁的狼兵有关系。桂平狼兵来自于归德(今广西平果县)、思恩(今广西宜山),明成化年间(1465~1488)桂平有狼兵937名,清雍正仍有狼兵169名。(见《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304页)至于韦昌辉先祖先居容县、后居平南、再居桂平,而其在桂平仍有“当兵马夫田”,则应属明朝末年狼兵的调动。这在广东高州的韦氏狼兵也有向外调动的情况,根据高州《韦氏族谱》记载的韦氏迁徙,从广西归德州来高州的狼兵韦氏有迁调往广东信宜、化州、阳春及广西北流等地。
明朝,广西的民族矛盾十分激烈,各地的民族暴动十分频繁。为了镇压这些暴乱,朝廷除了派遣正规军来镇压外,更加倚重的是所谓“以夷制夷”的方法,即调遣广西各地的土官所拥有的土兵、狼兵来镇压暴乱。朝廷于临时征调之外,又采取了让土、狼兵轮流驻防和屯田耕守之法。屯田耕守,又叫耕兵。朝廷每平定一个地方人民的反抗后,就该地划出一部分田地给土兵,让其且耕且守,以加强对这些地方的控制和镇压。这些耕兵,朝廷不给粮饷,平时从事生产,自食其力,遇警则应调为兵,前去征战。
其中狼兵来自于桂西、桂西北地区,明代狼兵屯守遍于桂中、桂东、桂东南、粤西各府,而且数量十分庞大。我们且来看韦昌辉族谱说的先祖所来的容县,从清光绪二十三年编的《容县志》了解到,明正统四年(1439年),两粤诸瑶叛乱,招归德州狼兵灭寇。此后相继有归德州狼兵到容县屯守,此中便有韦姓狼目所率之狼兵。今天容县的韦姓已是旺族,且看与其同源的高州《韦氏族谱》(此谱序言同抄容县、信宜韦氏族谱)是怎么写的:“溯念吾太祖系归德州之根籍,裔也上源流枝远很长至韦孟、韦贤之子韦玄成皆系贡生,汉代三国时期父子名经俱为丞相......隋朝始祖韦丹......唐朝始祖韦庄公号邦相系翰林院文渊阁大学士......又奉旨到广西平南容县田州府归德州府官为给副官旗身拨兵保障护民耕守。”明明知道自己家族是从桂西来的壮族人,却要安上一个汉族的祖先,而且缺乏科学依据,这便是在当时以汉族为正统的社会里,对少数民族有偏见,对待少数民族不平等,壮族人为了获取某些平等的地位和心理,便形成的一些壮族历史学家所认为的壮族“汉族后裔意识”。他们的族谱伪托假造先祖为汉族人的情况十分严重,不足为据证明其是汉族人。但韦氏狼兵到广西容县、平南、桂平等地的历史是不容抹杀的。(见《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
而如今在桂东、桂中、桂东南、粤西地区已没有壮族存在,数量十分庞大的狼兵后裔都已经汉族化,但是我们不能错认他们的族源,不能轻易以他们的族谱来认定他们源自于汉族。同样,韦昌辉家族的族谱写到韦氏发脉于广东,但是族谱的资料脉络模糊,不能以之作为考据韦氏是汉族人的依据。而其说“有当兵马夫田耕种”,则应说明韦氏先祖是这种东征狼兵的耕兵。当然,我们仍然应该从历史文献资料和田野调查来获取更多的证据来确认韦氏的壮族成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