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宾年鉴(1991-2000)》(《来宾年鉴》编纂委员会 编,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概 况
[人 口]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原来宾县总人口1.24万余人,原迁江县总人口1.25万余人。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两县总人口约21万余人。民国22年(1933年),原来宾县总人口约10.26万人,原迁江县总人口约10.16万人。民国33年,原来宾县总人口约14.49万人,原迁江县总人口约12.15万人。1950年,原两县总人口34.84万人,其中女性177780人,农业人口为330484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9人。1960年,全县95392户,413451人。1970年,全县110754户,585515人。1980年,全县132662户,781028人。1990年,全县158728户,835979人,其中女性400877人,农业人口77343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90人。到1991年,全县164382户,人口850637人,比上年增长14838人,增长1.74%,其中男性437136人,女性413501人,农业人口75930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94人。2000年,全县208291户,总人口967114人,其中男509476人,女457638人,非农业人口122341人,农业人口851100,人口自然增长率5.91‰。1991-2000年人口密度依次为194人、200人、204人、207人、212人、216人、218人、217人、220人、221人。
[民 族]来宾县境内居住着壮、汉、瑶、苗、水、侗、仫佬、京、回、毛难、彝、满、蒙古等民族。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410629人,其中壮族264921人,占总人口的64.52%;汉族142611人,占总人口的34.73%;瑶族2274人,占总人口的0.55%;苗族726人,占总人口的0.18%;其他民族97人,占总人口的0.02%。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706982人,其中壮族478773人,占总人口的67.72%;汉族222630人,占总人口的31.49%;瑶族3893人,占总人口的0.55%,苗族1238人,占总人口的0.18%;其他民族448人,占总人口0.06%。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830719人,其中壮族567564人,占总人口的68.32%;汉族253130人,占总人口的30.47%;瑶族7251人,占总人口的0.87%,苗族1787人,占总人口的0.22%;其他民族987人,占总人口0.12%。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967114人,其中壮族643965人,占总人口的66.59%;汉族282935人,占总人口的29.26%;瑶族9450人,占总人口的0.98%,苗族1976人,占总人口的0.2%;其他民族28788人,占总人口2.97%。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协调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权益。2000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9465人,占全县干部12504人的75.7%,比1991年少数民族干部5153人增加83.68%。其中2000年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已由1991年的3674人发展到7347人,增加99.97%。据1999年调查,使用率达1万人次以上的有壮语、客家话、官话、侬话、粤语、古昔话6种。壮语使用率最高,使用人数达60.69万人。自1991年以来,全县继续保持小学壮文班2个点,29个班、学生1094人,壮文学前班9个班、儿童162人,民族中学民族班4个班、学生158人。小学享受民族费每人每年补助25元,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元。
[以上仅摘录概论中关于人口、民族的部分] |